近日,上海银保监局发布公告称,已注销了两家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的《保险中介许可证》和69家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
这个消息向社会各界释放了一种明确信号,即银行保险监管机构将向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开始严厉的整顿。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银保监会早在2019年6月就发布了《关于印发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该办法对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的业务范围、运营要求、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意在为保险兼业代理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可事实上,目前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在现实展业活动存在不少乱象或问题,社会反响强烈。
具体来说,有四方面主客观因素迫使银行保险监管机构向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加大监管力度:
首先,保险业适应科技信息时代飞速发展的需要。数字经济时代,网络高速发展,保险机构本身展业的触角大大延伸,展业能力也大大提升,线下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的业务空间越来越窄,很多可通过线上形式进行。
据《数字中国发展报告(2022年)》,2022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50.2万亿元,总量稳居世界第二,占GDP比重提升至41.5%,数字经济成为稳增长促转型的重要引擎。同时,已开通5G基站231.2万个,5G用户达5.61亿户,全球占比均超过60%;移动物联网终端用户数达18.45亿户,成为全球主要经济体中首个实现“物超人”的国家。数字经济快速发展以及通讯科技实施投入的不断加大和完善,对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是一场颠覆性的革命,大量保险业务可通过线上完成,对一些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也是一次自然淘汰出局的过程。
其次,保险业经营自身不断规范发展的需要。当前保险机构供给远远大于市场需求,造成粥少僧多的局面,竞争异常激烈。据银保监会披露,截至2021年底,全国共有保险专业中介机构2610家,保险兼业代理机构2万余家,保险公司及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共计执业登记从业人员960多万人。
保险中介渠道乃是保费收入的主要来源,保险中介的重要性可见一斑。但也正是因为数量过于庞大,也带来了不少保险行业乱象:一是代理保险业务门槛过乱,人员素质低,对资质条件执行不到位,使“小散乱差”现象在保险中介市场中相当突出;二是空壳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较多,即“无人员、无场所、无业务”兼业代理机构亦不在少数;三是对分支机构管控失序、存在“加盟”“挂靠”等行为的法人保险中介机构也比较多;四是虚挂中介业务、虚列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通道过单业务时有发生,还有虚构业务套取费用、挪用截留保费、编制虚假数据、销售未经批准的非保险金融产品、存在非法集资或传销行为、未按规定进行职业登记等问题频繁。五是存单变保单、高佣金、保险回扣、保险低费率等乱象时有发生,成了家常便饭。
再次,保险业不断生态化发展的现实需要。由于保险机构以及兼业代理机构数量过于庞大,大大超过了当前全社会民众对保险消费的需求,为了生存发展,相互之间开展恶性竞争、相互挖坑使绊等现象不少,使得保险业整体良莠不齐,乱七八糟,甚至更形成了劣币驱逐良币的不利经营环境。而且,正是因为缺乏资质的保险兼业机构过多,不少为了生存,以虚假宣传和欺骗手段获取客户,导致消费者的利益受损。一些机构业务不规范,经营不善,导致经营困难甚至破产,酿造了保险业的经营风险,让金融业界对保险业发展前景产生了不少担忧。
最后,是保险业提高地位、发挥更大作用的需要。保险业不仅要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要积极发挥作用,帮助我国在工业化强国、网络强国、新技术开发与运用等领域发挥现代金融功能与作用,推进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与现代金融保险业的协同发展,更要在我国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发展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中,发挥中流砥柱的作用。
由此,银行保险监管机构对无资质机构、空壳和劣质机构进行分类清理,注销部分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许可证,是进一步肃清保险中介市场环境、规范保险市场秩序的现实需要,尽管注销许可证可能会产生一定的社会金融负面影响,但对于保险市场的长期稳健经营来说,这种大浪淘沙的过程是必要的,也是应当的和不可避免的。只有这样,才能为有资质、有实力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提供更好的市场机会,避免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发生,优化保险市场生态。
(作者系中国地方金融研究院研究员)
(文章来源: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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