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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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盛新
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新锂能”、“上市公司”或“公司”)的保
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自有闲
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使用自有闲置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
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
滚动使用。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对投资品种进行严格评估,选择短期、低风险的理财
产品。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
来源为自有闲置资金。
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3 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为
止。
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
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
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短期、低风险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
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
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同时也存
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短期、低风险的投资品种;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
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
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通过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批准权限
内,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查阅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文
件;获取了公司财务报表,了解公司财务状况;查阅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等
文件的要求,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永泽 王家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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