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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和软件: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_热门看点

2023-02-21 22:25:25来源:证券之星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资料图)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润和

软件”)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

了认真的审阅,经审慎分析,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修订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鼓励核心员工并肯定其工作成绩,稳住公司发展的基

本面,避免外部的不利条件影响导致激励计划失去激励效果;同时更要将公司利

益、股东利益和员工利益实现高度统一,为公司、股东、员工和社会创造更大价

值。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修订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换届选举暨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独立意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提名周红卫先生、马玉峰先生、钟毅先生、海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葛素云女士、眭鸿明先生、李万福先生为第七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

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

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对上述 7 名董事候选人(其中 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提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葛素云         眭鸿明           李万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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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独立董事 润和软件